文明养犬应该怎么做?
室外遛犬需要注意些什么?
如果宠物犬伤人
饲养者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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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沈阳日报社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公安局有关人士携律师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解答来啦
问:我家住大东区,想养一只德国牧羊犬或是秋田犬、柴犬,可以养吗?
答:首先,大东区是沈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其次,德国牧羊犬、秋田犬是48种禁养犬之一,所以在大东区是不能养的;柴犬不是禁养犬种,可以依法饲养。
问:我家邻居养的狗天天半夜叫,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犬吠扰民、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犬、不牵绳遛犬等违规养犬行为,可以进行劝阻、制止。
对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拨打110公安报警电话,或者拨打治安管理局举报登记电话23505499进行举报。
问:在沈阳养犬重点管理区内违规养禁养犬只,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两千元罚款。
问:室外遛犬最需要注意什么?
答:室外遛犬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一定要牵绳。
《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对不牵绳遛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问:如果被别人饲养的犬咬伤,应该如何维权?
答:(一)取证:被狗咬伤后,大多数人处于慌乱、紧张状态,身体上的疼痛可能使我们忽略留存证据,或者留存的证据不能使用等情形。
在诉讼实务中,尤其是在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被侵权人对于谁是侵害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侵权事实的发生负有举证责任。
建议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留存证据:第一,侵权行为发生时,被侵权人可通过报警、拍取现场照片等方式留存证据;第二,可以查看事发现场周围是否有监控录像、留存记录侵权事实的发生录像证据;第三,寻找现场的目击证人,证明是被饲养人的狗咬伤;第四,通过提取伤口残留物进行鉴定的方法,来证明是否为饲养人、管理人的犬类咬伤。第五,留存就诊记录、治疗的收费票据等。
(二)主张赔偿:可以向犬只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沈阳养犬重点管理区有哪些?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
禁养犬种类有哪些?
沈阳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沈阳地域内,除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全域及其他区的农村地区外,都是养犬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的住户每户准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禁养犬种类
辽宁省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确定的禁养犬共48种,其中,烈性犬39种、大型犬9种。
39种烈性犬:
藏獒、意大利纽波利顿犬、巴西菲勒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拳狮犬、杜宾犬(笃宾犬)、卡斯罗、高加索 、纽芬兰犬、可蒙犬、罗威纳犬、灵缇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沙皮犬、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弗兰德牧羊犬、俄罗斯黑梗、比利时牧羊犬、牛头梗、凯利蓝梗、斯塔福 、比特犬、英国斗牛犬、土佐犬、秋田犬、狼青、川东猎犬、中国细犬、昆明狗、中亚牧羊犬、加纳利、马犬、中华田园犬(土狗)。
9种大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