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某街道,一条未栓绳的金毛犬突然毫扑向一怀中抱一小狗的女子,这个女子于是背着身不断的躲避,他把怀中的小狗抱得紧紧的,不断的转圈,避免金毛的攻击,然而可能是由于他缺乏锻炼,或者是由于女性缺乏力量的原因,他还是被金毛扑倒在地上。
金毛撕咬女子及女子怀中的小狗,女子惊恐地乱喊尖叫,在地上挣扎翻滚了好几圈,可是这都是做无用功,根本不能抵挡金毛的力量,金毛用嘴抢到小狗,把小狗咬在嘴里乱晃,就是传说中的甩头杀!小狗毫无抵抗能力,就这样逆来顺受着,后来金毛狗的主人也赶紧过来极力拖拽制止金毛,从媒体得知,最终女子一处咬伤,多处擦伤!
虽然金毛犬的主人也确实帮助了女子脱困,但是他的金毛犬没有绑绳子也是一个事实。这就让我们想起了一句经典的话,那就是我家的狗不咬人!然而事实上我们经常会被这句话打脸,让这句话听起来十分可笑。因为狗它毕竟是畜生,他是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说不定哪一天他就发疯了伤害人类。
首先饲养动物是有法律和法规约束的,我相信只要是饲养宠物的就应当要知道饲养宠物必须要打疫苗出行要处理好宠物的粪便,养狗要牵好自己的绳子。而这个事件里面的金毛犬并没有牵绳,所以最首先这个狗主人就违反了养狗相关的条例。由于他没有精神,最终导致了咬伤他人和他人的小狗。
从民法典的角度看,这就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由于小狗是没有人格的,也没有人权的,所以只能当作财产来看待。如果小狗被咬死了,那么也只能够主张经济赔偿损失。而女子被咬伤,被多处擦伤,当然也是需要由金毛犬的主人来承担相关责任。这里的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