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一只突然窜出的白色萨摩耶犬,吓得51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周女士入院治疗,54岁的狗主人不愿担责怎么办?如果没有“化小化早”,甚至有可能由“小问题”引发“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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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花大力气,依托“三所联动”机制,开展多元共治,力争让矛盾化于萌芽、止于诉前,实现“矛盾不上交”。
萨摩耶犬突然窜出吓出病来
51岁的周女士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023年8月中旬,她在小区里被一只突然窜出的白色萨摩耶犬吓得入院治疗,自费医疗花费1200余元。事发两日后,周女士来到浦东公安分局祝桥派出所寻求帮助。
民事纠纷取证难、认定难,光是确定狗主人就非常不容易,最终还要双方和解满意更是难上加难,怎么办?
派出所民警张傅浩接了“第一棒”——寻找目击者。
“一开始,目击者有些顾虑,不愿意配合做笔录,我们细心说明情况后,最终答应我们上门,确认了狗狗主人的身份。”张傅浩说。
第二棒交到了社区民警丁辉手中,54岁的萨摩耶主人朱先生刚开始闪烁其词。于是,调处居民纠纷经验丰富的丁辉拿出了有备而来的“杀手锏”——公共区域视频。
司法所调解员释法解纠纷
纠纷双方已找到,值班警长倪寅飞开始思考如何让双方坐进调解室。依托“三所联动”机制,经过及时沟通联系并互通情况,当日下午,祝桥镇司法所调解员姚梅红老师如期至所。
“刚开始,朱先生提出狗狗很听话,并没有攻击伤害周女士,不应该承担责任。”姚老师介绍。
但周女士则认为,正是因为朱先生没有牵狗绳,导致萨摩耶突然窜出使得自己受到惊吓才引发疾病。
姚老师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否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民警释法明理,姚老师向朱先生阐释“法”与“情”的利害关系,最终,朱先生同意对周女士进行赔偿。此时,丁辉接棒,“最后一棒”完成。在姚梅红老师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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