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左市,一两岁幼童被恶犬袭击!看着视频都为母女俩捏一把汗!自问,就算是一个成年男性,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都不一定能打得过这个恶犬!
这位母亲是拼尽全力也没护住女儿,现场看的是真的心惊胆战,无法想象当时女童受到了多大的伤害!
该小区业主爆出这不是第一次袭狗袭击小孩事件!物业有很大的责任!
自去年以来,该小区居民已多次小区物业管理方投诉烈犬伤人和遛狗未牵绳的现象!
最新的投诉记录分别出现在今年4月14日和6月11日,但是居民的投诉,并未引起物业管理方的重视,楼栋管家仅做简单回复后,每次投诉都不了了之,直到10月16日出现这场惨不忍睹的恶犬伤人事件!
小区居民:
“今年6月份的时候。就有小区的小孩被狗咬了, 派出所也知道这个事情,所以我们业主群所有的业主都挺生气的,明明可以避免的,却因为小区物业的不作为,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种问题我们已经跟物业多次反映过了,之前都是说物业说会提醒,但这个我们还没有看到过,没有看到电梯里有宣传语、或者公共空间张贴出来的一些(提醒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小区物业管理方已配合警方,先期垫付受伤女童入院后的各项治疗费用。
为何这两条恶犬连狗绳都不系?这样体型巨大的狗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怎么就能出现在人员密集的小区里?
这对可怜的母女,母亲在拼命的护住孩子,都护不住,大家完全可以看到两只大型犬,体型几乎都要比这位母亲都要大了!面对恶犬的凶狠攻击!就算是成年男子都招架不住,更何况这对母女呢?
几天新闻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江苏盐城!那位被白色松狮犬袭击撕咬面部的女士!事情也闹得挺大的,那时候其实我就在担心小孩子还好没被咬!但情况不同,那女子是自己看狗可爱去摸狗的,属于自己明知道危险,狗主人没同意擅自摸狗,只能说狗主人责任不大!
但这次不一样啊!小女孩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
并且这次是在小区里面散步啊,而且像这种凶猛的大型犬,主人都不知道在哪又没牵绳,这是属于恶犬主动攻击小女孩!不光是身体上的,这得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啊!
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
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
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专业人士表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此次大型犬伤人事件中,如果女童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犬只饲养人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女童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重伤以上,涉事犬只饲养人或管理者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关于前述两个罪名的规定,最高将会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次事件中,为何伤人的大型犬没有拴狗绳,为何放任其出现在人员密集区域,这是涉事养犬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管理存在缺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依法养犬,遵守社会公德,对于出现的动物伤害事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喜欢养狗没问题,但最起码你得把狗管好啊,对于这种大型犬类,对小朋友的威胁有多大,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说的难听点这就是害人害己!把别人小女孩的一生毁了,自己也要付出惨痛代价!文明合法养狗!
公共场合,大型犬类必须要牵绳带嘴套,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的!还有很多人怕的!千万不要来一句我的狗不咬人!这一句话真的让人反感!
估计这一起事件以后,希望能警醒大家,这可是血泪般的教训!捕杀流浪狗势在必行了!对于那些不牵绳散养的狗,坚决予以打击!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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