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有猫有狗一族
宠物成了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陪伴
或是情感寄托
但宠物得健康
牵挂着无数“铲屎官”们的心
满心欢喜刚在宠物店挑选的
一只软萌的“小可爱”
却可能是只“星期猫”“星期狗”
活了不到一个星期
这可如何是好?
面对宠物背后的消费陷阱
“铲屎官”们能要求宠物店退款
并赔偿损失吗?
案件
回顾
某宠物店店主陈某在自己开设的网店里,为售卖的各类品种宠物拍摄了一组精美的照片。胡女士看到一只100多天的茶杯米奇灰泰迪后心动不已,马上在网站上下单购买了这只宠物狗,价格为16000元。
(图片与内容无关)
后陈某通过陆运将宠物狗交付胡女士,并承诺宠物狗健康且已做驱虫。胡女士收到后,宠物狗温顺可爱,胡女士被萌得心都化了,天天爱不释手。但谁知好景不长,几天后该宠物狗就出现精神不振、呕吐等症状,胡女士当即把它送医治疗,经检查发现宠物狗感染犬瘟病毒。胡女士于是联系了陈某说明情况,陈某建议胡女士放弃治疗,并表示愿意再重新交付一只宠物狗,被胡女士拒绝。十几天后,宠物狗病情加重,最终被实施安乐死手术。胡女士伤心不已,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返还购买宠物狗的价款16000元并赔偿医疗费及安乐死费用。
陈某认为,宠物狗在交付前已进行过检查,结果显示并未感染犬瘟病毒,且胡女士收到宠物狗时曾拍摄一段视频,视频中宠物狗状态良好,故不同意返还价款及赔偿。
经审理,法院认为
视频中宠物狗的状态虽无异常,但考虑到犬瘟病毒有一定的潜伏期,胡女士在收到宠物狗的较短时间内就检测出犬瘟病毒,并最终导致宠物狗死亡,陈某提供的检测报告中记载的犬只年龄与该宠物狗不符,难以证明该宠物狗符合健康标准。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陈某应当返还价款并赔偿医疗费及安乐死费用。
法官心语
唐诗
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幼年宠物客观上存在易染病、存活率低的情况,且部分疾病存在潜伏期,在购买时很难通过宠物的外观和行动表现判断其真实健康状况。因此消费者如有购买宠物的需求,最好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宠物店进行购买,可要求商家出具检验检疫证明,并核实宠物接种疫苗等情况。商家亦应诚信经营,对所售宠物进行全面检验检疫,向消费者披露宠物的真实状况,以避免纠纷的产生。
滑动查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文 | 唐诗
图 | 来自网络
编辑 | 刘晓丽、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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