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对成都崇州某小区女童遭狗咬伤的事件相当关注。
涉事小区业主发言,这并非第一次发生狗袭击人事件!
业主们反映,该小区发生狗咬人事件已不是第一次了。今年5月,同一小区就发生了一起小型犬追咬孩童的事件。当时,一些业主向物业提出管理要求,但物业未采取明显措施。而这次事件发生后,小区物业未向业主发布任何信息。
另外,一些业主向记者表示:“这个小区里养狗的人很多,小孩子也很多。这次事件发生的严重后果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该小区后面有一个消防通道,多次反映给物业,但一直未能开通。当事发时,受害人呼救时外面有几个人想要进来帮忙,但消防通道却锁着,小门打不开,无法及时援助,这导致孩子受伤如此严重。”
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针对本事件,四川某律师事务所给出了参考解答。
律师表示:作为该小区的服务方,物业公司对公共场所具有管理职责。由于涉事的犬只是窜入事发小区,若业主不属于该小区,而物业方未能及时制止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涉事犬为罗威纳犬,该犬属于烈性犬种。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饲养犬只的人应将其拴养或围养,在外携犬时需使用牵引绳,并及时制止犬只叫和攻击行为。
此外,涉事犬的主人可能不仅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人或管理人禁止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若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刑事责任:如果涉事犬的主人明知其饲养的烈性犬外出时未携带狗链,或未尽看管义务,导致犬只重伤他人,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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